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0年08月30日
维权之页
03

政府不管事也要吃官司

据新华社 政府“不管事”,也要吃官司。日前,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中村陈政、陈松芹等110名农民因县政府对一起水事纷争不作处理,以政府的“不作为”行为,将之推上被告席。

1996年春节期间,永嘉县瓯北镇中村相邻的开洋村在中村饮水水源的上游兴建堤坝,安装水管,把水源全部引入开洋村,从而完全截断了中村的自来水。两村就此引发了纷争。中村部分农民代表全村群众就此事曾向县政府提出解决此水事矛盾的要求。县政府主持过协调。但由于两村意见分歧较大,县政府最终未作出裁定。1998年11月18日,中村部分村民又代表全村村民向永嘉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县法院作出了“应由政府部门依法作出处理”的裁定。1999年12月1日,这些农民又向县人民政府呈上一份《处理水事纠纷请求书》。但县政府始终置之不理,以致这起水事纠纷久拖不决。

陈政等告状的农民认为,依法处理两村的水事纠纷,是县政府的法定职责。但县政府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两村多次发生纠纷并愈发加深了矛盾。我们代表全村起诉县政府,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永嘉县人民政府对水事纠纷负有处理的法定职责,被告不履行该职责,对原告水事纠纷不作处理是违法的。原告100多名农民要求被告履行该职责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据此,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责成永嘉县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对原告与开洋村的水事纠纷作出处理。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