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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11月24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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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改”的由来

提起“改改”一词,外地人可能不大清楚,可在陕西宝鸡地区却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典故。

据说,七十年代,凤翔县糜杆桥乡的公路边住着一位名叫改改的以卖水为生的农村妇女。她卖水方式与众不同:两分钱一碗,收钱时只认两分钱大小的硬币,大的不要、小的也不要,纸币更不要。久而久之,民间就将一些人反应迟缓、愚钝的做法引申笑称为“改改”。

1991年,60多岁的“改改”因病去世。

樊改改,1963年3月2日生,高中文化,原名樊忠虎,家住凤翔县唐村乡南六冢村。今年4月,为注册“凤翔县凤翔改改绿色农业产品开发基地”,将名字改为樊改改。因凤翔县工商以“改改一词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不宜作企业字号”为由,驳回了樊登记申请,樊改改于是走上了行政诉讼道路,状告凤翔工商局。今年8月一审败诉后,不久又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11月21日,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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