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乡企管理不规范行为要纠正
编辑同志:
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在其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政企不分,行政干预多。乡镇集体企业并不是乡镇政府、村委会的企业,然而有些地方却把它当成“政府机关直属企业”,管得过多、过紧。一些乡镇企业实际上根本没有经营自主权。购材料,要乡长批,工资下发要乡长同意,至于正、副厂长、会计、出纳的任命,也要乡党委、政府下文,致使企业依赖性强,毫无发展后劲。一些乡镇领导还好大喜功,为创政绩,不顾客观实际,强迫企业上项目,结果是“一年上,二年旺,三年倒闭没人望”。
乡镇企业法人代表变动频繁。有的乡镇企业领导人一届未满,乡上主要负责人一变,下面企业法人代表也跟着变动,各用各的人,甚至有的企业法人代表一年换几次,致使企业无长远计划,无法可持续发展。
管理机构膨胀。“近亲组合”,非生产人员比例过高,“皇亲国戚”多。某地一个230人的小型煤矿企业,正副支部书记3人,正副矿长6个,工会主席3个,这还不包括什么队长、班长、科长、股长、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安委会主任之类的。
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混乱,缺乏审计。有些企业白纸条子一大把,正式票据上厂长签批,乡长签批,乡党委书记签批,乡经委主任签批,反正只要是能管住厂长的,谁也签批,谁签批的,厂长都得报销。乡企法人代表变动时,不审计,乡政府去个人一监交就算完事,缺乏监督功能。
急功近利,不留积累,企业扩大再生产没后劲。有的乡企领导和乡村领导只图眼前利益,把企业实现的利润不是留在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开发智力,添置设备,改造技术,创新产品,而是年年下来“吃光弄净”,不提折旧,不留积累,年终分这分那,使企业想发展没资金、没后劲。
以上这些,尽管在乡镇企业中是个别现象,但危害较大。需要我们社会各方面来引导,来克服,来完善,使乡镇集体企业在其发展中能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