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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3月05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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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干部弹劾制”叫好

近来读报,发现一则消息,某企业为强化干部管理,推出“干部弹劾制度”。这项制度规定,凡被本部门5人以上或30%以上职工联名提出不信任、不称职的班组长干部;有5人以上或两个部门联名提出不信任、不称职的科级干部;有10名以上或3个以上部门联名提出不信任、不称职的厂级干部,均为被弹劾的对象。读罢,笔者不禁为之叫好。

我们的一些企业领导,要么无所事事,终日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混日子、虚度光阴;要么巧取豪夺,变着法子敛财;要么“不务正业”,借着职务之便,干着违法乱纪之事。如此等等,只顾自己有权有钱,哪管企业揭不开锅、工人下岗呢。然而遇到这种情况,工人尽管怨声载道,可也无可奈何,只得憋闷气。企业实行干部弹劾制度,确实给职工依法维权提供了条件,也让那些形形色色的违法违纪以及毫无作为的企业领导无法再逍遥下去。

当然要普遍推行“干部弹劾制度”,也有一个过程,有关弹劾的程序、规定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都要跟上。但总而言之,这种尝试是有益的,它是企业干部制度的新路子,很值得借鉴。 ■冯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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