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莫把“托管”变“脱管”
近读2月28日《陕西工人报》维权之页刊登的《甭拿集体和职工利益当儿戏》的报道后,市工业合作联社的一推二拖三不管的作风,不禁让笔者产生出“托管”还是“脱管”的疑惑。
报载说,西安市电镀厂在1997年被上级主管部门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托管给民营企业西安瑞力新技术开发公司后,签订的托管协议基本没有履行,工厂成了只剩下2人留守的“烂摊子”,集体和职工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职工多次到市工业合作联社反映上访,至今也没有见到“协调解决”的结果。企业到了如此地步,对于瑞力公司该承担什么责任姑且不论,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市工业合作联社是否有渎职之过、失职之错?
在深化企业改革之中,对采取“托管”等多种形式去放开搞活企业,本无可非议,但作为电镀厂“婆婆”的市工业合作联社在“拉郎配”后,却把“托管”变成了“脱管”和“脱手”,眼睁睁地对托管方不履行协议,工厂资产流失和职工工作生活没了着落而不管不问,面对职工的“托管把企业拖垮了,把职工坑苦了”的呼声不理不睬,毫无恻隐之心。用吾之俗人之见来说,就是把自己的儿孙放进托儿所“全托”起来,作为父母公婆的起码还得时常查看和过问儿孙的饮食起居和衣着饱暖。而市工业合作联社在执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宏观指导职能上没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把集体和职工的利益根本没当回事,哪有一点“当家人”的责任感!
最近又从《陕西工人报》等媒体上看到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在全省县处级以上党政干部和国企领导干部中开展与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交友帮扶”活动的消息后,颇感欣慰。作为困难企业市电镀厂上级主管部门的市工业合作联社,不管是国有也好、集体也罢,都应该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因生活问题过不下去”的要求落到实处。也该放下“架子”,把为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尽快协调解决电镀厂的问题,不要把集体和职工的利益再当儿戏了,再也不能这样“拖”和“脱”了! ■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