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富平8名退休工人讨公道讨论”之八
莫待天怒人怨时
富平县8名退休职工为讨养老金的多次报道,我们都看过。作为一名工会工作者,我信们应该感谢《陕西工人报》维权部。为了普通的8名退休职工,《陕西工人报》四次加以报道。此事充分体现了《陕西工人报》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矢志不渝的宗旨。记者们这种不为名利只为职工合法权益所作的不懈努力,是我们基层工会干部在突出维护职能中学习的楷模。相信通过这件事的讨论,会推动我们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富平县发生的这一事例,我谈两点看法。
第一,报道中说,富平县经贸委1998年给8名职工两万元救济款,“要求他们写出息访罢诉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上访”。看到这句话让人感到震惊。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向上级直至中央反映意见的权力,就是犯人不服判决还有上诉的权力。富平县凭什么靠区区两万元就要剥夺职工的上诉权力呢?现在有些领导不是把心思放在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上,而是千方百计压制群众上访,认为这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但细想一下,那么多的群众,耗时费钱、劳神劳力去上访,他们的目的就是相信上级领导、相信中央的政策,能给他们一个公道。如果以种种理由刁难压制群众上访,任自己为所欲为,这样的结果必然是纸中包火,最终引火烧身的是无法无天的乌纱帽。群众在你手下无处伸冤,难道要去外边上访也是错误的,也要写保证书?正像一个纯贞的少女被流氓强奸,主事者不去惩办强奸犯,反而指责少女上访是破坏稳定,天下还有这样的理吗?
第二,8名职工历时3年已有3人在贫病中死亡,而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我们相信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到气愤。假如县上领导的车坏了3年而无钱修理,领导会推诿吗?假如这8人中有一人是领导的父母,领导也会麻木不仁吗?假如领导在海吃海喝时能想到职工拿不到工资,假如领导在更新车辆时能考虑到职工在贫病中死去;假如领导在三讲时,少说上几句漂亮话,真正把离退休职工放在心上,顾及到他们将青春献给党、老了没人养,能发生这样的悲剧吗?
一个行动胜似十打纲领。如果我们的官老爷无视百姓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必然会失去民心,必然危及官老爷的权利宝座,那后果将是不堪设想,这富平县乃至其他地方还会有富裕平安的繁荣景象吗?
■延川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