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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4月25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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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薪风波

今年1月13日,在镇安投资250万元,建成年产节能砖600万块,年产值180万元的镇安鑫源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汉中客商黄体善向永乐镇司法所反映:承包其公司王家坪砖厂的包工头拖欠工人工资6个月,100余名工人及家属将4辆运砖车扣押已一天,以此索要工资,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请求派员调处。

接报后,司法所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在永乐派出所的协助下,首先对群众进行教育疏导,使被扣押车辆得到放行。调查得知,1998年8月,四川农民张某与黄体善达成承包鑫源公司王家坪砖厂协议,合同约定,整个生产资金由张某个人解决,承包合同期限至2000年11月共2年。他们通过对张某和鑫源公司帐务进行核查,发现双方帐务已于2000年12月31日结算清楚,鑫源公司已按时向张某支付了款项。但张某未支付2000年6月至12月工人工资近10万元。因临近春节,工人向张索要工资,张某推说公司未结算,导致工人将运砖车辆扣押。

在调查基础上,司法所当天下午召开群众会,通报事实真相,并由张某向工人及债权人说清还款期限,教育群众今后要维护砖厂正常生产秩序。为保护外来客商和工人合法权益,在司法所主持调解下,张某分别在1月17日和2月19日两次向110名工人兑付拖欠工资9万元。并对有关手续进行全面清结。

看到困扰企业的矛盾很快迎刃而解,砖厂生产秩序井然,鑫源公司经理黄体善激动地说:“是司法部门及时为我们排忧解难,才有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在这里经营放心,投资办厂值得。” ■毛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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