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1年10月12日
维权之页
03

不能耽误职工养老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但目前仍存在严重的欠缴、少缴社保金现象。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谁为职工将来负责的严峻问题——

当前,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最近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应征收养老保险费19.9亿元,实征收11.3亿元,征收率为56.7%,企业历年累计欠费13亿元。虽然应发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3.75亿元都已到位,但当期资金缺口已达10.9亿元。如此下去,很难说不会影响全省100%的拨付率和100%的社会发放率,谁来为职工的将来负责已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

据国家颁布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月标准等于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如果发生企业欠缴统筹费用现象,职工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将受到很大影响,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金额及利息累计额都会相对减少,甚至会停止个人帐户记帐。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将直接导致职工退休后养老待遇的下降,对于个人生活的影响是相当大的。

分析企业欠费的现象,除了经济原因外,目前又产生了许多新的情况。

由于社保部门没有下大力气控制社保基金的隐性流失,对收取滞纳金这一制度落实不严,从而使部分企业产生新的认识误区,即使明白缴费为法定义务,但缺乏约束,不缴就少些负担。一些地方的企业甚至产生抗缴现象。再者企业认为,自实行养老保险统筹以来,企业缴费比例从14.5%提高到了20%。1998年有关规定要求个人缴费比例从2%-8%逐步提高,同时企业缴费比例将适当降低。时下个人缴费比例已提高至6%,而企业缴费比例一直未调整,从而对缴费产生抵触情绪。

另外一些政策原因造成企业增加负担也冲击了企业的缴费积极性。西安市的部分企业反映,由于兼并其它企业,目前全民集体职工混岗,企业职工工资实行同岗同酬,但在养老金发放问题上,集体职工和全民职工的养老待遇却不同。企业认为费用都缴了,企业却还要补发集体职工的养老金,让企业去持平两类职工的待遇,这恰是政策的不公平,因而打消了缴费积极性。

从职工自身考虑,首先,由于目前个人缴费帐户不透明,社保机构不能给企业职工提供个人帐户对帐单,职工个人帐户上到底有多少钱,对职工而言是个糊涂帐;其次有的职工不明白缴费工资基数对将来养老待遇的影响,认为现在少报点、少缴点,等临近退休时再把缴费工资抬起来,自己也不会吃亏,殊不知保险待遇不是与某个具体年份或月份的工资挂钩,而是与整个参保期间的缴费工资挂钩;另由于受计划经济时“国有职工”惯性的影响,有相当部分职工认为“自己的一切福利待遇都在企业”,所以企业虽然从职工工资中扣缴了职工个人应缴部分,但是否缴到了社保机构,职工本人并不清楚,也不大关心。特别是青年职工对相对遥远的养老问题重视不够,有的直到调动时才发现企业“原来没给我缴费”。正是一些职工自我保险意识的淡薄,助长了企业的违法行为。

对此,省政府从今年5月1日起将社保费移交地税部门征缴本身就是保证收缴率的一个手段,但专门的征收机构还有待组建,因此企业欠缴、基金隐性流失,大量职工断保现象不会即时遏制住,职工未来养老问题的忧患依然存在。

把持好社保基金,保障职工未来,是民众对政府的期望。 ■本报记者 宋宗合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