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公司制企业
落实职代会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西安飞机集团公司落实职代表大会制度20年来,经历了一个不断提高认识、不断充实完善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81年至1986年以《暂行条例》为依据的试行阶段,1986年至1996年以正式《条例》为依据的发展阶段,1996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后的规范运作阶段。在前15年的试行、发展阶段,我们主要是在企业原有的民主管理基础上,明确职代会性质、健全体制、理顺关系、强化职能。
15年的实践,为我们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为现代企业制度下职代会的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我们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
统一思想,依法治厂。对集团公司是否建立职代会制度的问题,我们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认为集团公司应该坚持职代会制度;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的规定,进一步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依据法律政策,统一了思想,认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职代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应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明确职权,规范形式。我们根据企业实际,对集团公司职代会、分公司职代会和子公司职代会的职权分别作了相应的规定。对不同企业的民主管理形式进行了规范,明确分公司、子公司实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集团公司所属的中外合资公司及国有资产控股的境外合资公司可按集团公司职代会代表比例和代表结构要求,选出职工代表参与集团公司民主管理,在其本企业由工会代表职工开展民主管理,从而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落实组织,发挥作用。根据西飞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对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作了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实际的规定,即职代会工人和技术人员代表人数要同企业人员的自然结构相适应。为了解决职代会闭会期间企业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我们在《西飞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规则》中规定了工会委员和代表团长、组长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各代表组要选一名群众代表任副组长,从结构上保证了联席会议的群众基础。
在我们开展民主管理的实践中,西飞集团公司党政工领导共同努力,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使公司的职代会制度不断完善。20年来西飞集团公司始终坚持职代会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代会,充分发扬民主,企业的重大问题、重要的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方案以及企业的《集体合同》都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职代会制度在干部职工中已经形成共识,深入人心,并被纳入企业A级管理制度。
西飞集团公司发展的实践充分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开展企业民主政治建设实行厂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是职工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途径。
■西飞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