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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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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活动场所日渐减少

五十出头的周师傅有打篮球的爱好,每天晚饭后总和儿子打会篮球锻炼一下身体。然而现在这个爱好却不得不放弃了,每次晚饭后只有靠看电视打发时光,并“发福”了不少。以前周师傅的楼下有一大块水泥地,上面有羽毛球场和篮球场,但厂里为了解决、改善职工的住宿条件,在该场地上建了一幢漂亮的家属楼。周师傅说:“没办法,为了住上好房子,只有委屈自己的爱好了”。

的确,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广大职工的活动场所在日益减少,职工的健康因此也不断下降,且把一部分职工推向了麻将桌,从事不良的活动,从而出现了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情。

记者在宝鸡一工厂看到,由于厂子破产倒闭,以前职工们的棋牌室、阅览室等活动场所成了各种门面房,在失去娱乐场所后尤其是一些老职工,更显得孤单。一位退休职工说:“以前,几个老同志可以在活动室里闲谝、看报、下棋,觉得退休生活还不错,可现在只有在家看电视,精神上大不如前,自然健康状况就不是很好”。

《工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然而近日,就有职工向记者反映,西安某厂工会所属职工活动场所,竟被厂里挪用出租给私人做营利性场所,使职工失去活动的场所。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职工的活动场所被挪用、闲置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在一些困难企业,棋牌、阅览室由于无资金添置设施而成了放杂物的地方,或出租给私人,篮球场也杂草丛生,篮球板上的木板、篮环掉落。造成此状况的原因很多,但记者还是希望无论企业多困难,还应拿出部分资金来改善职工们的活动场所,以此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增强职工的向心力,从而增强职工克服困难的信心。办这些事也许只需要极少的资金,但由此产生的效应却将是巨大的! ■本报记者 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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