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收容”莫商量
南山侯
据省内一家媒体报道,一个进城打工的农民,并无任何不良行为,只因没有携带身份证,便在光天化日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被拦截送进一家收容站,开始了三天三夜的被收容的生活。其间此打工者提出给单位打个电话却被以无此项费用开支而遭拒绝。后来,该农民的用工单位垫付了330元(收容期间伙食费160元,医疗费20元,遣送费150元)后,这位农民打工者才算结束了被收容的生活。
老实说,这条报道读出我一身冷汗!这种在大街上专瞅“农民模样”的行人予以检查的执法形式,借句俗话讲,显然是吃柿子专拣软的捏了。作为执法人员,如何执法?窃以为应做到公正、文明、教育三者并举。如是,便不能持歧视态度,专对那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社会弱势群体开刀。同时,应加强相关法规知识宣传,使人们知法、懂法、守法。说到这里,笔者想起一位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日前讲的一段话,大意是要坚持“依法治国”,而不是“以罚治国”,盖“以罚治国”只是把法律当工具,需要时用之,不需要时弃之;“依法治国”则是将法律作为辨识一切是非曲直的最终原则和标准,任何人都须服从法制权威和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