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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02月22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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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查非上市公司

据《中华工商时报》消息 非上市公司变相向社会募股等问题在陕西省一度十分普遍,严重影响了资本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此陕西省有关部门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进行了规范和整顿。

陕西省体改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陕西省共批准设立股份公司260家,其中只有23家上市公司。由于非上市公司量大面广,近几年,在该省少数改制企业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是部分企业将发起人股份社会化,搞乱募股、乱交易,甚至尚未改制先卖股票;有的发起人搞虚假投资,成为假改制企业;有的企业散布不实上市承诺,误导投资者;还有的违反《公司法》规定,将发起人股份私自转让或拍卖等。

据记者掌握的材料,权威机构去年下半年通过对陕西省4家股权托管机构所托管的52户公司的抽样调查分析,陕西省约有60家以上非上市公司存在不同程度地变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票)的问题,股份(票)总计约达10亿股,涉及资金约15亿元左右,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人数约在10万人以上。在西安地下黑市经常交易的股份(票)、股权证、股份收据约有40多种,其中外地两种。

针对以上问题,2001年陕西省和西安市体改部门进行了规范和整顿,一方面出台了对非上市公司的监管意见,在完善股份制改制审核办法和程序方面采取了一些新措施。比如,将设立股份公司的立项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加大对投资者出资能力和发起人资格的审查,严防发起人股份社会化。加强验资审查、防止虚假出资以及对中介机构的教育和监管,规范了企业改制报送文件及审批程序,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发起人询征函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公告制度。此外,为了保证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科学、合理,陕西省体改办还专门成立了改制无形资产专家评议小组,建立了股份有限公司与审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所有改制企业都坚持严格规范的改制标准和改制程序,使企业改制质量在制度的规范下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另一方面省体改办加大对非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旦发现企业有上述违规行为,两年内不允许申请上市。该省还专门成立股权托管机构,有93家企业股权进入股权托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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