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采取九大措施资助贫困大学生
本报讯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含今年陕南6·8水灾和陕北7·4水灾所毁家庭的大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我省今年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绿色通道”。对于贫困生,可持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先填写缓缴学费申请表,再去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即先报名上学,后酌情解决欠缴学费问题。
二、奖。即奖学金,按政策在高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旨在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秀的学生;其中的专业奖学金,旨在支持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特殊专业的学生;定向奖学金,旨在鼓励支持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和自愿从事煤炭、矿业、石油、地质、水利等艰苦行业的在校大学生。
三、借。即校内学生贷款。学校对贫困生可以发放小额助学贷款,不计利息,一般毕业离校前一次还清。
四、助。即开展勤工助学。勤工助学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开学后,根据学生的申请,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将校内的工作岗位给予一些特困生。校内助学岗位一般都在课余,如清洁工、图书馆协理员、助理班主任、宿舍楼协管员等等,每月收入基本可维持一个大学生一月生活费。
校外勤工助学一般以家教为主,也可以有组织地到相关企业兼职打工。
五、济。即社会济困助学。省社会济困委员会可资助一些贫困生,省妇联、共青团、慈善协会等一些机构也筹资帮助一些贫困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出资50万元用于资助2002年入学的陕藉贫困大学生。
六、补。平日生活费无着落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七、减。高校根据调查、审核、平日观察等情况,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适当减免学费。
八、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由父母担保,在家庭所在地的商业银行、信用社申请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该项贷款须担保,国家不贴息。优点是便利,贷款额度一般在2000元至20000元之间,力度较大。
九、国家助学贷款。特点是一不要担保,二由国家和省财政贴息50%。由学生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履行规定手续后报银行批准放贷,贷款学生占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控制在22%,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毕业后4年内还清。最近,省上出台了《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实行四定三考核,即定学校、定范围、定额度、定银行,对经办银行的受理、审批、发放三个环节按月进行考核。大力推进高校国家助贷工作。 (张典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