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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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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岂能“将功抵过”

近日,在某单位采访安全工作时,听说该单位一职工,因忽视安全规程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因该职工以前工作表现好,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和优秀共产党员,于是单位领导念其“功劳”,将功抵过,对其免于处置,职工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笔者认为,此种作法很是欠妥。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只有严抓狠管,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奖惩分明,才能凸现出“安全”二字在企业生产中的重要含义,才能使广大职工从中吸取教训,意识到“安全”与企业的发展关系。如果出了事故“将功抵过”,会使职工错误地认为,出了安全事故,只要以前有功劳,单位领导就会网开一面,念其前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无形中纵容了职工的事故行为,使职工在今后的安全生产中更会产生侥幸心理,于企业于职工实为有害,更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安全工作无儿戏。“功”与“过”不能划等号。无论是谁,职务有多高,以前曾获过多大功劳,多少奖励,但一次责任事故,就有可能导致企业毁灭或使自己、他人丧失生命。所以,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因循苟且,来不得半点折抵交换,必须豇豆一行,茄子一行,就事论事,以事定罚,这样才能促进人们重视安全工作,在安全工作上不会有丁点马虎。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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