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单位不能将社保费发给个人
编辑部:
记者近日听在西安高新区上班的一位朋友说了这样一件事:他们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工资待遇问题同员工进行协商,谈到养老保险费时,双方发生了分歧。单位要将缴纳给社保部门的养老保险费发给他们个人。可他们感觉有点不对劲,他说,根据他们的了解,按他们每月1000元的工资,单位如果替他们上缴社保费得缴200元,但发给他们个人却只发100元,这是不是单位在钻空子省钱啊?!
记者针对这一问题采访了社保部门。有关人士说,现在的确有一些单位,特别是一些新开办的公司,不将员工养老保险费缴纳给社保部门,而是借口员工同意,将养老保险费部分发给了员工个人。单位的这种做法,不仅侵害了员工的利益,使员工将来的养老成问题,而且也违反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相关规定,是不合法的。
记者呼吁有关部门制止这一行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邰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