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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10月15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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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资产企业人间蒸发百名职工十年维权无果

——关于汉中路修建队集体资产流失的调查

汉中路修建队系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办事处下属一集体企业。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创造性地制定出六十余条企业管理制度,全面解放生产力,全体职工团结一心,使得一个只有两千余元资本的松散街道修建队迅速崛起并短时间内抢占汉中市建筑企业的头把交椅,企业创造了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神话,成为该市经济发展中一颗耀眼的明星。然而,1993年,企业在队长(即法人代表)赵云霆的主持下突然变名抽逃,隶属关系在一夜之间改为汉中地区宗教局,原修建队资产全部流失。此事遭到原修建队职工强烈反对,十年来,他们试图通过各种途径讨回他们的企业,保住集体资产。然而,时至今日,他们所有的努力都付之东流,无半点结果。

制度创新,企业腾飞

汉中路修建队正式成立于1975年,它是由原汉中路办事处劳动服务站发展起来的一个集体企业。企业由全体创始人共同出资,受汉中路办事处直接领导。据原大队职工讲:建队初期,全队只有四、五十名职工,资金约两千元,机具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无所有,工人生产需自带锄头铁铲,收入更是毫无保证,出外谋生者多,打架滋事不断,企业面临解散倒闭。

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响应党的号召,根据当时政策,修建队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办事处党委书记杨清莲大胆起用建筑行家杨沛源任修建队队长,稍后,1980年,再将修建队扩建成三个施工队,一个修缮分队,团结了一大批有技术有经验的领导职工,组成了强有力、高效率的班子。同年,修建队果断废止了原来所有束缚生产发展的条条框框,制定并出台了《汉中市汉中路修建队关于加强企业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是全体领导职工共同智慧的结晶,六十余条款从结算形式、取费标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费用分配等多方面全方位做出了具体规定。《规定》执行后,生产迅速发展。修建队成了汉中市经济改革,发展生产中的标兵。截至1992年底,企业实际资产仍逾百万,从业职工220人,形势一片大好,发展空间无比广阔。

企业权属变易职工蒙受巨大损失

但是,1993年5月18日,修建队法人代表赵云霆在未经办事处批准和任何职工同意的情况下,突然将企业改名为陕西省汉中地区伊清建筑工程公司。不可思议的是,企业主管部门和隶属关系竟然都变成了汉中地区宗教局(现为汉中市民政局宗教科)。堂堂一个集体企业彻底从汉中路办事处分离,集体资产全部转移流失。一些职工被迫离开企业。

查阅汉中市工商局汉台分局相关档案可以看到:汉中路修建队年检到1992年后,再没有任何登记情况,也未注销,也未更名,仍然在册。采访汉中市民政局王其智局长,他说:“1993年,赵云霆的修建队找到我们,要求挂靠我局,我局为了扶持企业发展,就给了他们一个牌子。我们不收取该企业任何费用,只是在各年年检中,按章给企业盖章。1995年以后,国家政策要求党政部门与企业分离,我们不再与企业有任何联系,但是在企业历年年检中,我们仍然提供相关盖章手续。”

伊清建筑工程公司在汉中市工商局注册,档案显示:伊清公司在册期间一直挂靠地区宗教局,仍为集体企业,其中1996年变更过一次注册资金,同年将“陕西省汉中地区伊清建筑公司”改名为“汉中市伊清建筑工程公司”,2001年4月17日,伊清建筑公司从市工商局注销。在册期间,法人代表仍是赵云霆。

修建队从汉中路办事处消失过后,办事处及企业职工愤愤难平,甚至一段时间里,企业职工埋怨办事处把修建队拱手相让,实属败家子行为。而办事处多次出面与有关部门交涉,都无果而终。十年来,百余名职工从没有停止过对集体资产的追讨。职工代表邓义贵讲:“我们眼睁睁看着这个修筑队消失了,今天,在这个法制社会,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合理合法地讨回我们的修建队,讨还一个公道。”记者曾试图专访原法人代表赵云霆,然而,多次预约不在,数次登门不遇。

改革开放、制度创新下的一个成功集体企业,曾经为汉中市城市建筑和建安工作做出巨大贡献,立下汗马功劳。然而,一夜之间,资金抽逃,企业消失,职工蒙受巨大损失,企业任意注册注销,相关部门一路绿灯。巨额资金现在何处?集体资产重大流失谁负责?记者希望报道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尽早还职工群众一个公道,追回集体资产。

■本报汉中记者站 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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