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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1月17日
北国周末-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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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也有可能判死刑

据新华社最新消息 刘晓庆及其所办公司涉税案,最近已经北京、上海和深圳市等地税务机关调查终结。自1996年以来,刘晓庆及其所办公司所偷逃的税额实际为1458.3万元。

偷逃税额1458.3万元,这个令人瞠目的数目到底会为刘晓庆带来什么后果?

记者昨日就此问题采访了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俊。刘俊谈到,这确实是一笔很大数额的税额,不过具体会受到怎么样子的判罚现在还很难说,判罚结果会受到几个方面的影响。首先我国刑法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是否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有具体的数额规定,因为具体的上限必须由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定。刘俊说,如果刘晓庆案的逃税款项是公司行为,那其法人代表刘晓庆最多被判无期徒刑;如果是个人行为,在法律规定中最多可以判死刑。在本月初,曾有消息称刘晓庆偷逃税额是196万元,当时有律师根据这个讯息认为,刘晓庆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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