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关于会员代表大会和基层工会委员会
会员代表大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权力机关,必须按期召开。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基层工会委员会
基层工会委员会是企事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基层工会领导机关。在党的领导下,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基层工会委员会必须切实履行《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七条的九项基本任务。
《工会法》第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