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上海设立工会干部保护基金
据《工人日报》 为维权者维权!记者从近日闭幕的上海市总工会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获悉,市总工会将首先面向区县局(产业)工会主席,建立100万元的工会干部保护基金,通过建立相关的制度,对为维护职工利益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工会干部进行保护。
日趋复杂的劳动关系和日益繁重的维权任务,使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工会干部因维护职工权益而被任意调离岗位、辞退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工会干部深感苦恼,纷纷发出“我们保护职工权益,谁来保护我们的利益?”的呼声。
修改后的《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对保护工会干部作了强有力的法律规定。为切实履行好工会维护的基本职责,解决工会干部依法维权的后顾之忧,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加强干部协管维护、严格履行选举民主程序维护外,市总决定面向区县局(产业)工会主席,建立100万元的工会干部保护基金。市总工会组织部表示,在区县局(产业)工会主席因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而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保护基金将为其提供经济和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工会法律工作者做劳动争议和诉讼的代理人。
据悉,根据市总的要求,各级工会要形成“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上级工会维护下级工会”的工会干部保护机制,使工会干部在维护职工权益时腰板更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