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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3月04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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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工会不能评先

据《工人日报》近日,江西省会昌县总工会作出一项硬性规定,今后在私营企业中评选先进企业、先进经营者、劳动模范和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要把该企业是否依法组建工会、是否支持工会工作、企业劳动关系是否稳定等内容作为评选的一个重要条件。

近几年来,会昌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猛,个私经济占县域经济的半壁江山。然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较低,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时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为此,会昌县决定,按照“整体推进、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指导思想,对私营企业等新建企业职工分布、数量进行拉网式普查,最大限度地把私营企业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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