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合阳县
大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机关部门成被告 行政首长必须出庭
政府当被告,法庭的被告席上常常不见人影。在眼下越来越多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缺席审判”,让法官尴尬,让法庭降低了尊严。可喜的是,这种怪现象在陕西合阳县被改变了。2年前,合阳县出台了“机关部门一旦成为被告,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的规定,至今,已有20个部门“一把手”在法庭上尝到了“被告”的滋味,甚至县长也不例外。
合阳县县长王荣举坐上被告席时,曾引起不小轰动。这么大的官也得上法庭,全县人都感到新奇。这是一起普通的土地确权行政案,原告是城关镇一个普通老百姓。他认为镇政府将曾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划拨给他人不合理,向县政府提出确权申请,可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确认划拨理由充分、合法。原告随后便一纸诉状,把县政府告上了法庭。按照“规定”,县长王荣举坐上了被告席。
在庄严的法庭提问中,王县长一一回答了自己的姓名、职务及案中的问题,还出示了身份证。不少旁听者议论:没见过当县长的也得这么恭敬地说话,看来法庭和其他地方不一样。此事恰巧发生在王荣举刚上任不久,而且开庭过程还进行了电视直播。他的老母亲从电视上看到后,当晚就担心地打来电话:刚当县长咋就犯错误了?!尽管法庭最后维护县政府的处理决定,但王荣举对此感慨颇多:在法庭上,我真切地感受到法律面前县长与普通公民是平等的。
合阳县法庭受理“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中,涉及土地问题的占了很大比重,县土地局成为应诉最多的部门,土地局长朱扶斌也因此成了全县第一个坐上被告席的“行政首长”。城关镇一位农民因不服县土地局作出的有关他“占地不腾旧宅”的处罚决定,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朱扶斌在被告席上坐了一上午,下午就通知本局各股、组长以上干部全体到庭旁听。朱扶斌对记者说,我们都算是县里有身份的人,但在法庭上只有原告、被告之分。整整一天的法庭审理给我们这些权力很大的“土地干部”上了一场现场法制课。
合阳人至今还常念叨着那场“一元钱的官司”。1999年5月的一天,知堡乡鹅毛村村民党万荣骑着自行车给县城的亲戚送辣椒,刚进城就被工商所的两名市场管理员“逮住了”,认定党万荣是在卖辣椒,应交市场管理费。党万荣解释“这些辣椒不是卖的,我连秤都没有带”,但两名管理员还是强行索要了1元钱。党万荣气不过,第二天就起诉了工商局。应诉通知书送到工商局后,人们议论纷纷:“一元钱也要当被告!还要让局长上法庭,咱这政府部门太没面子了吧!”局里的不少干部思想也转不过弯。局长张升全当了一次被告后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执法人的行为不敢有一点马虎。
合阳县法院院长巩宏介绍说,坚持贯彻这一制度,使县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局面。如今,收案数多了,诉论案件多了,新类型案件多了,结案数多了,政府胜诉的也多了。与此同时,群众到政府部门上访的少了,行政领导干预办案的少了,当事人上诉的也少了。这几多几少,反映出合阳县群众的法制意识强了,干部工作的法律界限明了。目前,在全县的“民告官”案件中,“一把手”到庭率达到90%以上。在非诉执行中,先后有河务局、旅游局、统计局等18个单位的“一把手”直接参与了执法活动。
记者采访了不少干部他们都认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矫正了许多人对“法”与“官”的错位认识。“领导”频频坐上被告席,换来的是政府威信的大幅度提高。
合阳县委书记张兴邦认为,以往政府消极应诉的主要原因,是我们一些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还没有把自己从“官”的位置上放下来。爱面子,怕献丑,有的与办案人员比地位,比官衔。说到底都是官本位的意识作祟。实践证明,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坦然面对“民告官”,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反映出政府的作风和老百姓的态度。 ■白林 刘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