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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一则报道有回音
法院终审判决支付杨老汉被扣退休金
本报讯 本报2002年12月9日报道的《单位乱扣退休金,杨老汉依法讨回》一文有了下文,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上诉请求,维持一审“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支付扣发杨恩广的退休金1500元”的判决。
2002年9月至11月,退休前系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法律顾问的杨恩广在单位领取退休金时发现,单位在未给其出具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连续三个月扣发了他1500元退休金。一头雾水的杨恩广找到了单位想问个明白,单位告诉他,扣发退休金是因其4年前为别的单位代理案子收取了代理费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而扣发。
中院审理认为,杨享受退休待遇受国家法律保护,扣退休金与收取代理费给单位带来损失没有必然关系,单位应支付杨恩广1500元退休金。
■本报记者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