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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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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掏钱帮农民买“医保”

今年将在彬县洛川等县试点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推行由政府出资为农民购买医疗服务为内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政策是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地方财政补助10元,农民个人年缴费不少于10元。这一政策今年将率先在我省镇安、彬县和洛川三县试点。据悉,这是国内首次由政府出资为农民购买医疗服务。

副省长潘连生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组织引导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合作医疗形式。省上按照国家政策制定了我省的筹资政策:除了中央财政补助外,省市、县财政每年为每个农民补助资金分别为4元、3元,农民个人年缴合作医疗费不少于10元。农民个人不参加合作医疗的,政府不予补助;地方财政资金不到位的,中央不予补助;省上资金已经落实的,各市、县(区)资金补助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合作医疗报销范畴和比例,着重解决大病和住院分娩问题。

■陈晓东 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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