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中铁一局一公司
集体合同履约率高
本报讯 中铁一局一公司把集体合同履约兑现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完善经营承包和各项管理办法的同时,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健全了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定期开展履约检查活动,发现问题,督促解决,使集体合同约定的内容得到较好的履行。在日前召开的职代会上,职工代表以全票通过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的报告。
职工劳动报酬基本按照有关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公司机关、分公司管理技术人员较好地执行了“岗效结构工资制”;各分公司一线作业人员大都实行了“全费用责任成本承包”、“内部责任成本承包”、“计件工资”和“定岗工资”。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分中心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效益情况自主进行分配。没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对平时加班加点和节假日上班,按承包分配制和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工资。
按集体合同约定职工均依法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公司能够按规定比例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息工职工的生活保险待遇得到较好落实。职工息工期间无论个人或企业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由单位按规定缴纳,并根据约定,及时提高了息工职工的生活费标准。 ■伍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