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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7月04日
北国周末-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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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富心态”更可恶

今年元月,某亿万富翁被枪杀,当地镇政府下半旗为他致哀,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次。

按照《国旗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2002年1至11月全国发生各类事故98万余起,死亡12万余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2500余起,死亡9900余人(2003年1月9日中国新闻网)。如果说一次死10人20人不够条件,死50人以上总该够吧?国外可是有例在先呢!但在一年之中,哪怕是村委会也没人为这些死去的亡灵下过半旗。

评论家们素以“社会的良心”自诩。今年元月1日至12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45起,死亡241人(中新网2003年1月14日),却没有见到有谁出来惊呼;然而,一月之中有两位老总被刺,立刻就有论者站出来提醒人们警惕“仇富心态”,呼吁人们“善待富人”。福建省企业家协会会长黄文麟向媒体表示,“肇事者行凶不仅侵犯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最基本权利——人身权,更是一种破坏生产力的行为”(南方网2003年2月11日)。面对成批工人死亡的事故,评论家队伍里有人愤怒,有人呐喊,却还没有见谁上纲为“一种破坏生产力的行为”,上纲为一种“仇民心态”。

回顾今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感觉到我们的社会肌体似乎感染了一种病毒,这种病毒不是“仇富心态”,而是“恋富心态”。目前,被感染的人群仍在日益扩大,被它感染的不仅有政府官员、“社会的良心”,更有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工会干部。 (据《杂文报》文/吴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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