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原深圳海关惠州港海关关长朱浩棠受贿案日前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作出一审判决。现年54岁的朱浩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从中收取贿赂人民币55万元、港币204万元,造成国家海关关税严重流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朱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55万元、港币20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