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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8月13日
工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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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组织职工活动有何规定

问:基层工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有何规定?

答:《工会法》第四十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生产或工作时间是指法定的从事生产或者工作的时间。工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一般应当在业余时间进行。工会开展活动的目的,是使职工思想上受到教育,身体上得到积极的休息,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进行生产(工作)。但是,现在基层工会的任务比较繁重,工会还需要占用一定的劳动和工作时间召开会议或组织职工开展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情况下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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