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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低保家庭子女可减免学杂费
本报讯 新学期开学之际,西安市低保家庭子女不必为交不起学杂费而犯愁,日前,该市民政局、教育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教育资助暂行办法,减免低保家庭子女的学杂费。
记者从西安市民政局低保处了解到,可获减免学杂费的对象包括正在享受西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学生(含企事业单位低保职工子女在本企事业学校就学的学生);正在享受西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通过全省统一中招考试,被西安市教育局及市中招领导小组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高中生(包括企事业单位低保职工子女在本企事业学校就学的学生)。资助对象凭户口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正在领取低保金的有效凭证,直接到所在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凡在资助范围内,符合资助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公办学校就学的免交学杂费,企事业单位低保职工子女在本企事业子校就学的免交学杂费;在资助范围内,符合资助条件的高中阶段学生,计划内统招高中生在公办学校就学的减免50%学费,企事业低保职工子女在本企事业学校就学的减免50%学费。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