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员工陈展宏、朱东哲、张速河、屈强、朱晓斌、张民管、余洪庆、任惠轩、张春昌、张雪丽、田刚、赵峰涛、孙伟、崔晓宁、邵准、杨佐峰、赵战伟、吕祚弘、王红霞、张峰、朱晓斌、潘忆梅、刘中胜、屠军权,限你们自登报之日起10日之内回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西安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