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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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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一大批下岗者享受减免费用优惠

本报讯 西安市碑林区制订制度,完善机制,上下双向监督,使再就业政策在全区内得以全面落实,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该区为了确保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一是制订制度,夯实责任。通过“目标责任管理”、“一把手责任制度”等工作制度,保障各部门积极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二是完善机制,有效运作。通过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以及联席会议等手段,整体推进再就业政策的落实;三是区上定期深入了解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同时开通社区和下岗失业人员举报渠道,上下互通、双向监督。

以上三项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在全区的落实。地税碑林分局共为360户符合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减免行政性收费6.88万元;区教育局为1560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子女减免学杂费31.4万元。该区还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落实小额贷款12万元,为1325名区属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部分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

■本报记者 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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