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仲裁中可否要求先行支付工资或医疗费
百事通先生:
我想请教一下,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劳动者可否要求先行给付被拖欠的工资或医疗费?
安康李女士
李女士:
对你所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在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劳动者因为急需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或医疗费,而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过程中要求用人单位先行给付。对这种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经过初步审理后,可以采用“部分裁决”的形式裁决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和医疗费。具体情形包括:(1)企业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3个月,致使职工生活确无基本保障的;(2)职工因工负伤,企业不支付急需医疗费的;(3)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企业如不执行,职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其它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继续审理。最后,还要提醒一下,作为当事人不可以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