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
口文/张城蓉
爸妈曾跟弟弟在新加坡生活过一段时间,一次闲聊中,妈妈随口说起一件事。弟弟在新加坡工作时,孩子在一所国立小学上学,后来弟弟搬了家,住处离原学校太远,就想把孩子转到附近的伊丽莎白小学。伊丽莎白小学是英国人办的学校,学校环境设施都很好,教学质量高,当然费用也很高。但要让孩子到这儿上学,每个家长(无论你是大集团董事长还是平民)都必须为学校做够足够时间的义工,而且不能找人替代。弟弟为此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都去学校干活。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义工这个名词,后来我注意到一条消息:广东佛山市有一项政策,凡是要领取社会救济金的人每月必须做四天义工,任务是社区的治安巡逻。政策一出台,社会各界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讥讽者众多。广东是我国的发达地区,人们尚且没有义工概念,其它地区就可想而知。
我想义工行为在我们多数人的眼中类似于雷锋行为,只是,雷锋精神在中国一直停留在宣传中,而在许多发达国家,包括香港地区,义工高尚的意识已深入人心。从大集团的董事长到公司职员,从阔太太到家庭妇女,几乎人人都以做义工为自豪,而且很多自发的民间组织还专门对某些行业义工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以使志愿者能胜任工作。我以为所谓公德意识,当它以一种制度的形式进入生活,久而久之,人们就自然将它纳入行为规范,公德也随之而产生。
其实,做义工会有一种富人行善的心态,它会使人觉得自己很崇高,从而自我肯定、自我嘉奖,光明坦荡地面对人群,因此心理很健康,这才是义举最大的精神收获。
洛克菲勒是美国的一个大富豪,在他的前半生,他以鲸吞云卷的方式掠夺财富,在不断的兼并中通过石油生意赚了约十亿元,成为世界第一富豪,他的发达导致不少人倾家荡产,他因此树敌不少,烦恼很多,身体也越来越差。这时,一个医生告诫他,“你要么选择财富和烦恼,要么选择行善和健康。”他听从了医生的建议,开始把自己的财富以各种基金会和捐款的方式用于公益事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累记将一生所赚的十亿元中的七亿五千万捐了出去,并使公益事业成为家族的一项传统,他本人和他的家族成为举世闻名的慈善家和助人家族,他的健康也日益好起来,一直活到了98岁。
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大多数人都实在是太聪明了,没有功利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去干的。连爱情也是这样,因为爱所以爱?歌里唱着去吧。钻深山老林保护动物?吃饱了撑的。搞个绿色和平组织,不取分文奔走呼号,简直神经!做义工?那是傻子行为,是中小学生的专利。3月5日,当交警、扫大街、修电器……那是专门做给人们看,然后写进年终团工作总结的。
一位现居美国的原中央电视台的著名主持人,看到许多在国内知名的优秀艺术家在美国丢了专长从事各种工作,觉得非常可惜,就牵头组织了一个华人艺术团体,利用节假日义务在公众场合演出,演出水准很高,在美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这个主持人虽然不拿一分钱却从中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她的儿子有一阶段失业后工作暂时不好找,就自愿去一个建筑工地做了几个月义工,整天跟建筑工人干一样的活,交了好多工友。工友们知道他的现状后,就把他带到另一个义工跟前谈了他的情况,原来这个义工是美国一个大集团的董事长,他二话没说,立刻写了一张条子。让这个年轻人到他的公司上班。于是,这个年轻人获得了一份比他原来的工作还要好的新工作。
按国人的思维方式,如果这个失业的年轻人没有巧遇董事长,听众肯定觉得他是个大傻瓜。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只会为自己着想、为自己工作,做志愿者似乎只有学生才会,这是不正常的。其实我们能够安心地工作、快乐地生活都是因为有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一位哲人说:“透过劳动去爱生命,就是与生命最内在的奥秘相亲近。”每一个活在世界上的人,一生都受益于无数劳动者的奉献,所以也有义务回馈社会。即使你富甲一方,也要在奉献的洗礼中体会生活,如果每个人都聪明的不愿当老愚公,那条通向幸福文明的路就永远没有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