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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工代表进入民企董事会
据《工人日报》 上海宏泉集团有限公司职代会日前作出一项决议,该集团一名工会副主席首次作为职工代表进入集团董事会,参与企业决策。此举标志着该市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取得新的突破。
成立于1993年的宏泉集团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积极探索实践适合自身特点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然而,目前包括该集团在内的部分民营企业虽然建立了职代会,但职工代表还仅仅局限于知情权、建议权,并没有决策权。
为此,该区科技工会会同该集团工会与集团董事长王邱祥进行了协商,并形成共识。日前,该集团新一届工会提名一位副主席为职工董事人选,报请集团党组织同意后,交职代会表决通过。根据规定:职工董事将享有董事会其他董事同等的权利和待遇;在涉及职工利益问题上,如果职工董事有不同意见,有权要求董事会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或与工会充分协商后,再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