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4年04月26日
维权新闻
03

某些保卫部门的“荒唐事”

单位保卫科、社区治安室等安全保卫部门,作为有一定权力的执法机构,负有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保一方平安的重要职责,其形象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不亚于公安机关。他们本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公正执法,但实际中,一些保卫部门的做法却严重侵犯了人们的权益,让人无法理解。请看——

故事一:一把回丝 某企业厂一名临时工小王正在上中班,忽然被保卫人员叫到更衣室,强令她打开自己的柜子“检查”,找到一团回丝。然后他们不分青红皂白,把小王带到自己的办公室,责问“问什么偷拿公物”?小王十分委屈,说“这是车间给她练习打结用的”。他们又气势汹汹的问,练打结为什么藏在更衣柜里?小王还来不及再说话,保卫人员就喊道,“不要狡辩了,有人揭发你,我们是有根据的!你看咋办,私了还是公了?”小王吓得不知是什么意思,他们这才漏了底:私了就是交100元完事;公了就是交到科里处理,罚款300元,还要罚车间云云。小王没想自己惹了这么大的祸,罚款事小,干不成了可咋办呀,于是流着泪答应第二天给人家拿100元。没想事情还没完,他们还要他再检举两个人。到哪儿去找这两个人?这下可把小王彻底吓怕了。

故事二:一瓶啤酒 去年夏季,一外地小伙子来某社区找亲戚没找到,口渴难耐,于是买了一瓶啤酒坐在路边喝。这时过来两个自称是巡逻队的人,看小伙“不顺眼”,不由分说将其拽进了治安室。小伙没出过门,被一阵盘问吓得语无伦次,这越发引起他们的怀疑。三四个人轮番上阵,把小伙子“修理”的够呛。突然,从小伙子裤腿里掉下一团东西,治安人员以为搜出了“货”,一齐扑了过去,结果却大失所“望”。原来,小伙子禁不住那拳脚的厉害,拉在了裤子里。

故事三:一个废电炉 某单位一新进职工半夜睡得正香,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打开门,一下涌进来四个大汉,说是保卫科巡逻。先是掀开他的枕头,“拿”出了一个烟头,骂骂咧咧的说,“这家伙,睡觉还抽烟,发生火灾咋办?”然后径直拉开他的抽屉,提出一个旧电炉,如获至宝的喊道,“看看,还敢用电炉子!”这位职工解释说,他还不抽烟,怎么会有烟头?电炉子是他开始不知道单位的规定买的,后来知道了,恰好也坏了,就再没有用。“没用?你把这放下干啥?这是工艺品?走到办公室说去。”来人一阵嚷嚷,把他请进了办公室,扔过来一张制度,叫他认真学习,然后说要罚款300元。他说没钱,人家提醒说,难道你都没有同事、亲戚?他说我刚来,还不知道科里人都住哪儿。这下,他们才问你是哪个部门的。他说xx科,那些人听了愣了一下,说“你还是干部呢,知法犯法。”最后,让他勉强写了一份“检查”,按了手印草草了事。事后,这位职工才打听到真相,烟头是那伙人乘乱塞到枕头下,废电炉是隔壁一个人“犯事”后没钱交罚款“检举”的。

类似上述荒唐事,绝不在少数。许多人遭遇这样的事,要么碍于自己的面子,要么慑于执法人员的压力,往往吃了亏还不愿说、不敢说,这反而让这些人的伎俩屡屡得逞。这些明显违法的现象之所以存在,一是内部管理混乱,制定了一些诸如罚款提成之类的“制度”;二是执法人员素质低劣,仗着手中的一点权力,动辄胡作非为,滥罚乱管;乘机上纲上线,索要财物,中饱私囊;三是缺乏应有的监督,使这些人成了“土皇上”。

近年来,一些无辜群众遭受治安保卫人员的吃拿卡要屡见不鲜,更为恶劣的严刑逼供,致伤致残致死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极为强烈。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管管安全保卫部门的那些荒唐事。 ■胡一民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