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工作座谈会上说,各地在推行“一费制”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酌情减免杂费、住宿费和课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