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从6月1日开始,用七至十天时间,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
检查将分三个组进行,主要对本地区和本部门学习宣传《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及签定、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社会保险金缴纳等八个方面进行检查。这次执法检查采取听汇报、走访和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翻阅案卷、合同、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 (郭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