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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原省委书记一审被判无期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方仁无期徒刑,没收赃款人民币661万元、美元1.99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方仁简历
1936年1月生,陕西省武功人。1962年毕业于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硅酸盐专业(专科班),大专学历。195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8月参加工作。
1993年2月至1993年6月任江西省第七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993年6月被任命为中共贵州省委书记。1993年8月当选为第九届中共贵州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93年11月至1998年8月任第七届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常委。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任第九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8月至2001年1月任第八届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常委。
是中共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五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