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荒诞的“党员回家时间考核”
·一刀·
用考核的办法约束党员行为是加强党建的有效形式,但把党员回家时间也列入考核就有点不可思议了。近日京城某街道制定的党员考核标准中,就有“坚持22点之前回家”可以加分的规定,年终评上先进还有奖金。
按照出台规定者的说法,鼓励党员早回家“不仅为了提醒他们注意生活作风,更重要的是希望他们家庭和睦,在群众心目中保持良好形象。”或许初衷不错,而且用心良苦,但党员生活作风好坏、家庭关系如何,与回家早晚并无必然联系,限定了时间也不能保证不出问题,党员形象如何更不能以回家早晚论短长。这样浅显的道理却如此“郑重”地纳入考核标准,实在有些荒诞,至少很不严肃。
党员和党组织的先进、表率作用是其自身的内在要求,否则何以称为先锋队?用奖金来鼓励或者约束党员“按时回家”,实在是一种亵渎。如果真到了非物质鼓励便无意、也不能“按时回家”的地步,那就是一种悲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