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夹缝中的生存状态
——对汉中市农民工的调查
从今年四月中旬开始,汉中市对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六县(区)和市城建系统进行了重点抽样调查,通过这次调查,可以管中窥豹发现有关农民工的相关问题。
“两低”、“四缺乏”现象严重
汉中市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矿山采掘、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建筑加工等行业。据统计,2003年底,仅市内从业农民工就达52000人次。多年来,这些农民工自身构成呈现出“两低”、“四缺乏”现象。
“两低”:一是文化偏低。从调查情况来看,初中以下324人,占问卷调查人数的78%;二是技能偏低。调查人员中,绝大部分技能单一,且未经过一项技能的系统培训,只是在从事脏、累、苦、险等简单劳动前参加了临时性的应急培训。
“四缺乏”:①缺乏主人翁意识。由于社会上存在对农民工的歧视和冷落,农民工也觉得自己是为别人打工的。因此,缺乏以厂为家,兴厂为荣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感不强;②缺乏进取意识。一些农民工认为自己出身“农民”,干的是临时活,干得再好,也没有什么前途。因此,不思进取,不钻研技术,满足于能应付就行了;③缺乏法制意识。一些农民工不学法不懂法,动不动就行凶打架,偷盗,干违法犯罪的事,单位上往往把他们作为防范对象;④缺乏维权意识。农民工经常怕被裁员解雇“抄鱿鱼”,处在工作岗位不安全感中,超时低酬的高强度劳动他们默默承受,老板的冷眼、辱骂他们不吭声,有些不公正的处罚他们也不敢找,不知道通过正常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不”问题困扰
政治上不平等。一是与市民政治上不平等。农民工同样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却无法拥有市民身份,无法取得城市户籍,现行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子女上学等,他们往往受到限制。在汉中市调查的52户企业中,没有一户企业为农民工办理职工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工伤和职业病补偿制度。二是与企业正式职工政治上不平等。城乡二元制下的农村户籍决定了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在身份上存在的体制性鸿沟。如:出色的工作无法给他们带来应有的培训、任用、升迁;企业开大会不让他们参加;企业职工讨论、表决及管理的大事与他们不沾边,同工不同权,不能享受应有的民主权利。
经济待遇不公正。一是农民工和正式工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的现象时有发生,他们干着工人的活,却无法享受工人待遇。和正式工相比,农民工干同样的工作,只能拿到正式工工资的60%,而给正式工发的奖金、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农民工无法享用。二是劳动安全生产条件差。许多劳动用工单位缺乏起码的劳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不健全,农民工往往又都在下矿井、上高架等危险一线作业,他们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生活状况不够好。农民工处在城市最低层,他们中除少数精明有技能者当了小老板,富起来外,大多数收入低,月工资仅三五百元,生活很艰苦。住的是低矮潮湿的简易工棚,吃的是便宜的素菜淡饭,渴了在自来水龙头上喝几口,找不到工作或欠薪时,日子更难过。他们在外省吃俭用,把节省的钱寄回家维持家中生活。
对自身权益维护不关心。在调查的415人中,有187人对农民工是否加入工会选择不知道,92人对工会组织不了解,对侵犯权益后应该找哪里不知道,176人对职工代表大会不了解,对是否签订集体合同有171人选择了不知道。在收回的415份问卷中,有249人未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反映出农民工“只要有活干,权益搁一边”的心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淡漠的心态。
(王泉清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