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同小偷“私了”
[泸州] 相适
那天陪妻子到街上买水果,正准备付钱时,妻子发现自己提包被人拉开了,一清点,化妆盒、钥匙串什么的都在,单单少了一部手机。旁人指点说:那人朝后街跑了。向前追了两步,突然意识到追上的可能性太小,便拿出自己手机拨了妻子那部手机的号码,不想居然通了,我连忙向对方说:我是失主,你先别关机,我们商量一下好不好?那部机子其实不值几个钱,去年买的时候才花800多,你拿到二手市场卖,不过二、三百块,再说你拿不出购机发票,也不易脱手,不如把手机还我,这钱我给你。对方似乎有些心动,迟疑半晌,说:我考虑一下再回复你。再拨,就关机了。
下午带上身份证准备到电信大厅办理挂失手续,路上却意外接到小偷打来的电话,对方显然对我提出的建议有兴趣。在我再三保证不报警后,原则上达成了他还手机,然后由我付他三百块钱报酬的意向。但对如何操作却产生了分歧——我要他直接把手机送到楼下,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方却不愿意当面交易,称这样风险太大。协商了半天,最后对方说出一个手机号码,让我们充三百块钱话费进去,三日内,他把手机放到我家楼下的报箱里。
妻子对这种交换方式颇有些怀疑,说:要是我们充了话费,对方不还手机怎么办?我说:不可能吧,他用的是大灵通号码,使用那卡得登记身份证,不给手机,难道不怕我们找他麻烦?权衡了一番利弊得失后,我们忐忑不安地往那号上充进三百块钱,接下来便一天数次下楼检查报箱,但直到最后一个晚上,也没见到被盗手机的踪影。
忙了半天却鸡飞蛋打,我们自然不甘心,通过电信的一个熟人查出大灵通机主的姓名和住址,然后七歪八拐上门找到那人,不想见面,才发现对方是个女的。听完我们的来意,那女人恍然大悟,说:前两天一个陌生人找到我,说充值时把钱误充到我的手机上,一查自己的话费,果然多出三百块钱,见他很着急的样子,心一软,就同意补偿了他二百五十块钱现金。回来的路上妻子一脸悻悻然,不住埋怨我:都怪你,还想同小偷“私了”,这简直就是虎口夺食嘛,现在好了哦,食没夺到,又给咬去一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