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我省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权益。
《通知》规定,企业为司机提供保险、理赔等代理服务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约定服务项目、服务费用和其他权利义务。此外,管理部门应根据季节变化,科学规范出租车司机的休息时间,每天实行二至三次换班,禁止疲劳驾驶。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