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司机使假身份证车辆将被调查
10月1日,由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将正式实施。根据规定,针对五种情形,交管部门将进入嫌疑车辆调查程序。
这五种情形包括: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的;车辆识别代号或发动机号码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的记录完全相同,或数字完全相同,或有被盗抢记录的;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有凿改、挖补痕迹或擅自另外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与合格证、进口凭证、行驶证、登记证书或者机动车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与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核查系统、进口机动车核查系统比对,信息重复核对的。 (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