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最高法:
“特殊主体”成执行难重点
最高法执行局负责人近日表示,特殊主体成为当前“执行难”的一个重点。
据介绍,所谓特殊主体,是指国家的一些强势部门,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比如,政府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难度大、阻力大,社会影响也大。这几年国家搞建设,相当一部分政府机关办公大楼、楼堂馆所都建起来了,但同时并没有完全履行完工程款,因此成为被告:“国家机关欠债不还,将严重失信于民,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该负责人说,因此,中央政法委将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列为全国
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重点。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