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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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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特殊政策保障文化单位转制

本报讯 截至11月,我省通过政策保障和资金扶持,已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共400余家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提前退休人员在提前退休年限内的退休费,有财政拨款的改制单位,由省财政承担;自收自支的改制单位,省财政承担50%,改制单位承担50%。

据悉,我省规定文化单位改制前参加工作、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可按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也可按照事业单位办法办理退休手续。

对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在演艺单位从事舞蹈、杂技、戏曲武功等特殊艺术专业工作年龄满25年的人员,可以选择提前离岗,也可以选择按事业单位退休办法办理退休手续。 (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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