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机会不该失去
杜闲
一位年过三十的女青年,请我找一家有联系的新闻单位,代她发一则征婚广告。她说:“我接触的圈子太小了些,一直找不到一个可心的人,这才请你帮忙的,希望你代我写得实在些,按我的——”她突然住了口,把手指放在唇前,朝我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同一个办公室的老徐进门来了。
老徐忙着造一份表格,一直伏在办公桌上忙着,于是她再也不曾提到征婚的事。红着脸沉默了一阵之后,便东扯西拉地说了些不着边际毫无用处的话,登广告的事,一搁便是月余。
前天,我又见到她,问起这件事,她叹了一口气,说:“我的运气不佳。在恋爱问题上,只要往前走一步,就会有一次干犹出现。那次遇到一个我觉得是十分满意的青年人,也是一触即逝了。”然后,她又自嘲地说:“看样子,我要打一辈子女光棍了。”
她详细对我说了那一个故事,原来是在一次会议上相识的。她和他都想接近,有意无意地在走廊、房间碰了几回面,一见面便四目相视,又总是一笑而分手,开会时还总象是偶然地坐在了一起。但他没有开头,她自然也不敢点破,就此告了一段落,连他的地址也没敢打问出来。“那真是一次可惜的好机会,我知道他也是有意的”。她说。
我为之喟然了。感叹之后我劝了她好多话,无非是要勇敢、要果断、要主动进攻之类的话。但她总是叹息。她说,她已经三十岁了,如今自觉无望,连征婚广告也不想登了。
我很同情她,但又劝不了她。常听朋友们说到介绍对象的事时,总是说:我这里有个大姑娘,需要找个……之类的话,我总奇怪,我们身边的大姑娘,怎么会如此多?
我想,之所以如此,无非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姑娘的高傲,一个是少女的羞涩。似乎由女方先说出“我愿意与你交朋友”这类话来,是一种了不起的耻辱,一种不该启齿的卑贱低下,一种遭人耻笑的“骚情”。这其实是一种极其错误的旧伦理道德。男女青年相遇,如果双方都有一种爱慕之情,又双方都等着对方先开口,或者女方已在爱慕男方,男方尚未觉察,或者男方的条件略低于女方,男方自愧弗如,不敢先开口,或者索性都在摸对方的底,等待对方表态,于是,这种状况要么由一方先打破,要么就永远失去机会,这是明明白白的道理。作为一位已经失去最佳机会的大龄女青年,为什么还要在机会面前局促不前,迟疑不断呢?
我劝那姑娘,对她说:姑娘,莫失去机会。我也对所有大龄女青年说:勇敢些吧,姑娘。抓住一次机会的冲刺,也许可以改变一生的命运哩!而如今,除了登广告之外,还有介绍所、恋爱角之类的机会可供选择,社会为你们广开了绿灯,你为什么要自寻烦恼、自甘寂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