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何如严惩
(西安)石闻
韩愈的《祭鳄鱼文》称得上是传世之作了,至今读起来仍熠熠生辉,令人叫绝。但此公治鳄之法在下却不敢称道。
据《新唐书·韩愈传》载,韩愈贬谪任潮州刺史时,“恶溪有鳄鱼,食民畜且尽”,韩愈写此文以祭,历诉鳄鱼之罪状,并限期远遁,“若冥顽不灵,尽杀之”!据云“是夕雷电交加,数日水涸,西徙六十里”。此说当属无稽之谈,一则冥顽不灵的鳄鱼是不会听命于刺史的一纸檄文就改恶从善的,二则即使是西迁六十里,也不过是易地害民而已!鳄患并未消除,且继续危害人畜,直到一百年后一个姓陈的潮州刺史,写了一篇《戳鳄鱼文》,组织群众捕鳄戳鳄,鳄患乃止。
与韩愈的不准和勒令相反,战国时的邺令西门豹了解到当地的官吏、豪绅、巫祝,借“河伯娶妇”之名,横征暴敛,残害人民的罪行后,却传令要亲自为河伯送妇,并要老百姓届时观看,从观者二三千人。西门豹先叫来了作法的巫婆头让她转告河伯,此女不佳,日后当另选佳丽,即令吏卒抱大巫投入河中。良久不归,又以一弟子投河催促。如此者三,复令主持的豪绅入河。不归,又顾使廷掾(管钱粮赋税的官员)亲去。众皆大惊,叩头求饶,从此再不敢言为河伯娶妇事。随后,西门豹又带领群众凿十二渠,引河水以灌民田,水患既除,水利乃兴,邺郡大治。
套一句现在的话来说,韩愈的文章虽然跌宕有力,义正词严,但对冥顽的鳄鱼来说,只不过是一篇表面文章,而西门豹却是动了真格的,杀一儆百,治表治本,自然就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历史是一面镜子,这两则故事对于我们当前的反腐败斗争,是不是也可以起到一些借鉴作用呢?反腐倡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最近,中央又在全党作了动员,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不少地方和部门,真抓实干,查处大案要案,纠正以权谋私的歪风,收到了初步的效果。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有那么一些地方和单位,虽然反腐倡廉的口号喊得震天响,但眼皮底下的大案要案却总是得不到查处,以权谋私的行业不正之风依然在我行我素,人们听到看到的大都是些这不准、那不准的通令。至于不准干已经干了的,不准干仍在继续干的怎么办就没有下文了。
其实,现在的这些不准,在几年以前,甚至几十年以前也都是不准的,干这些事的人有谁个心里不清楚呢?可是这几年你越是不准,他不是越干越欢了吗!对他们来说,这不过是领导向上级交差,给群众表态的官样文,自然怕他个甚;而且,你这厢堵,他那边挖,不就是变个花样吗?对付这些他们总是有办法的!“凡是中央文件没有明文说不准干的都可以干”,这可算是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的一大发明:你说政企分开,我就来个翻牌公司;你说不能权钱交易,我就来个“共同开发”;你说不准送礼金,发红包,我可以另辟蹊经,换汤不换药……这明明暗暗,林林总总,真真假假,光靠不准,跟得上、管得住吗?难怪一些群众不满地说:“现在是法越订越全了,贼越来越多了。”
当然,这不是说,反腐败斗争不需要大声疾呼,明确政策,健全法制了;但当前的主要问题不是无法可依,划不清准与不准的界限,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的问题。一百条纸上的不准,顶不上一件认真严肃地查处。对于那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祸国殃民的腐败份子,就是要像解放初镇压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那样,做到一查到底,令行法随,铁面无私,除恶务尽。只有这样,才能够煞住歪风,伸张正气,取信于民,形成合力,保证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收到实效;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挽救犯错误的干部,教育广大群众,净化社会环境,密切党群关系,夺取社会主义建设大业的胜利。
不准何如严惩。愿我们各级领导在反腐倡廉斗争中少点韩愈《祭鳄鱼文》中的限期、通令,多来点西门豹根治河伯娶妇人祸时的“刺刀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