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要把法律法规交给群众
编辑同志:
近闻,某厂一位职工因不愿超工时加班,被所在厂领导以违反《劳动法》为由辞退回家。这位职工后经人指点提出上诉,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情虽已圆满解决,但却给我们留下了一个问号。 《劳动法》已实施半年有余,职工为啥全然不知,竟被“懵”着,以至正当权益遭受侵害?目前,在我们的一些企业中,对法律与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还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的企业把法律与法规单纯地看作是“官方读本”,只传达到XX级别,不向职工群众传达和组织学习,或只作为少数干部的工具书,不与职工见面。二是发过且过。把法律、法规当作读物发行任务,不学习,不宣传。职工一知半解,或根本不知道《企业法》、《劳动法》等法律的内容,不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和法规是企业与职工的保护神,是干部群众工作行动的依据和准则。但有了法律、法规,要去学习、掌握和运用。否则,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如同企业的经营管理,利益分配需要透明一样,企业更需要法律的透明。让法律、法规深入职工之心,才能激发职工“主人翁”的热情,使他们更好地遵法守法,自觉地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促进企业沿着法制的轨道健康发展。
读者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