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5年07月29日
第3版
03

企业反腐倡廉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文/张林李桂云

“国有企业如何开展反腐倡廉”?围绕这一问题,最近,我们先后对宝鸡市政府6个主管部门、33个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了调查。特别就企业在开展反腐倡廉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与企业的领导和干部职工进行了深入的座谈讨论,取得了共识。

1、要进一步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是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企业反腐倡廉,必须切实加强党委领导。企业同志反映,现在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只是一种保证监督,而“政治核心”和领导作用体现得不太充分。因此,建议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党的领导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真正确立党在企业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靠集体智慧搞好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同时,要加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可由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副书记兼任董事。目前条件尚未成熟,不能实行公司制的企业,要认真坚持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议宜按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或厂长(经理)主持。

2、要改革强化企业监督机制。企业同志一致认为,现行的企业党政领导下的同级监督体制,很难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据我们对33个企业的调查了解,其中有25个企业的纪检机构不健全,占被调查企业的76%,特别是市属企业问题更为突出。有的企业纪委书记只是“光杆司令”,有的兼任工会、党办、组织等部门的职务。由于身兼数职,很难集中精力搞纪检监察工作。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深有感触地说,他们是“立不起,蹲不下”,工作起来左右为难。因此,建议将现行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改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人事关系等由上级统一管理。在实行公司制的企业,监事会成员要由纪检、工会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兼任,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同时要赋予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相应权力和手段,纪检监察干部要享受相应的政治福利待遇。

3、要把党风廉政四项制度引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党委纪委的同志普遍反映,企业在监督制约方面,特别是对企业法人代表的监督制约,缺少应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即使有一些,可操作性也较差。因此,他们建议中央或中纪委,应抓紧制定企业监督制约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使其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目前,要把我省党政机关推行的“报告、公开、评议、责任”四项制度逐步引入企业,结合企业实际贯彻落实。在落实“报告”制度方面,凡厂级领导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都要向党委和纪委报告,厂长(经理)的个人收入要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在“公开”制度方面,要将厂长(经理)基金及有关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向职代会或工会主席和纪委公开和报告。凡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奖金分配、“农转非”、分配住房、招工招干等,都要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在“评议”制度方面,要坚持每半年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企业党委和党政一把手要对企业的反腐倡廉和两个文明建设全面负责,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4、要为企业反腐倡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同志反映,企业生活在整个社会之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社会上许多方面的制约。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许多事情是出于无奈,违心去干的。企业一致期望中央进一步加大党政机关反腐败的力度,狠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企业的兴旺发达,为搞好企业的反腐倡廉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