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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8月23日
生活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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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不能容忍暴力

文/何菁菁

全国每年有98万多对男女解除婚约,其中有四分之一不同程度地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摩擦。

家庭暴力是当今社会一个颇为引人注目的问题。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同室操戈”,拳脚相加,给对方或双方造成皮肉之苦的粗暴行为。如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姊妹之间、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在我国,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由于受几千年“男主女从”和“大男子主义”等陈旧腐朽观念沿袭和影响,家庭暴力现象时有发生,其中以丈夫对妻子施暴的行为最为常见。

某市白沙镇枫垭村农民周正堂,常年打工在外,一次返家,妻子坦诚地给他讲了一件不该发生的怪事:“老人公”不守本份,偷看儿媳洗澡。既为儿子又为人夫的周正堂,不但没有同情谅解妻子,谴责父亲的不道德行为,反一口咬定妻子勾引父亲。天天醉酒,嗜赌如命的周正堂,从此动辄大骂毒打其妻,几次把妻子拖到河里,抓住头发往水里按。有一次,周正堂抓住妻子的双脚从山坡拖到山下,并用竹杆、枝条抽打妻子的身体,直至杆断枝碎。被打得皮开肉绽,遍体鳞伤,忍无可忍的妻子想到了离婚,想到了娘家。有一天到镇法庭调解未果,欲回娘家,却被周某和他的父亲、兄弟抓了回来,先是一顿毒打,然后,投进猪圈。这间10余平方米的猪舍,门被周某用22块条石和片石严严封死,没有一丝光线,墙上挖了一个50厘米间方的小洞,供递饭端水之用,其妻被关78天之后才被解救出来。此时的她早已非人非鬼。周正堂因此被判了刑。

某市嘉陵区金宝镇8村2组农民青欠松,生性懒惰,一不顺心就拿生母张秀华出气。因为经常打骂其母,曾被镇治安室拘留5天。今年5月21日,72岁的张秀华因为感冒头痛厉害,无力支撑烧火做饭,赶场回家的青欠松夫妇回家见母亲躺在床上,顿时火冒三丈,破口大骂。张秀华顶了两句,便被怒气冲天的儿子和儿媳用绳子捆绑手脚,挥舞竹片,凶狠毒打,母亲被孽子打得全身血迹斑斑。

某县永兴镇范村郭连伟,常与岳母为家庭琐事吵吵闹闹,小摩小擦成了家常便饭。今年4月15日晚,喝了几盅酒的郭连伟独自来到岳母家中,恰巧听到岳母正同姨妹论他的长说他的短。郭当即与岳母发生激烈的争吵。深夜杀心陡生的郭连伟,手操利斧,先将内弟李伟几斧砸死,随即窜进室内将家中岳母等4人杀死。为毁尸灭迹,郭又一把大火把房屋点燃了,而后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形形色色的家庭暴力,虽然只有重度伤害才构成犯罪,但是,无论何种程度的家庭暴力,都是对他人人格、生存、生命的挑衅。分析频频发生的家庭暴力,有其诸多复杂的因素。

“大男子主义”作祟。在所有家庭暴力中,丈夫常常扮演“暴君”的角色。这些男人坚定地抱着“大男子主义”这一信条,把自己定位于家庭的顶尖地位,把妻子作为自己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再加上一些女性在经济上依赖丈夫,因而对丈夫言听计从,夫妻在家中的地位实际上并不平等。于是,当家庭矛盾发生时,暴力成了夫权主义者显示地位和尊严的一种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方法。

面对家庭暴力,有些人把自己的面子和名声看得很重。家里闹翻了天,对外却守口如瓶。抱守沿袭几千年“家丑不可外扬”的信条,结果大灭自己的志气,助长了施虐者的威风。据一份调查资料显示:在所发生的家庭暴力中,公诸于众的暴力事件不到10%,特别是夫妻之间的暴力事件,只有40%受伤害的妇女想到向妇联、法院等单位寻求救援。某些受害者往往性格软弱,面对暴力忍气吞声,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客观上为暴力的存在和升级创造了条件和空间。

“清官难断家务事”、 “夫妻没有隔夜仇”等传统观念,使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变得冷淡或不关心了,把家庭暴力看成是谁也管不着,谁也不用管的家庭内政。毫无疑问,这样的社会环境为暴力行为客观上创造了存在的条件。这样,兄弟之间,老少之间发生的暴力摧残,单位不管,街坊邻里不管,甚至一些执法单位把已触犯法律条文的家庭暴力行为看成是“一家人打架”而从轻发落。

家庭暴力带来的危害已经超出一个家庭的范围,社会许多有识之士惊呼:家庭,不能给暴力留有天地!

减少和预防家庭暴力,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只有家庭每一位成员都举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生命权、生存权,这个世界才能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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