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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12月11日
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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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新城粮站获赔三十一万元

本报讯 由库尔勒发至韩城站的一车棉油,当收货人前来提货,车站货运员进行卸前检查时,发现一整车油仅剩无几,价值30多万元货物不翼而飞。为了维护铁路保价运输声誉,韩城站本着保护货主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发挥保价运输赔偿“短、平、快”的优势,使一起途经3000余公里,横跨三省、牵系三个铁路局的货物被盗赔偿,于11月初赔付兑现。

今年初,韩城市新城粮站从库尔勒购得食用油50余吨,交由库尔勒车站承运,途经新疆、甘肃、陕西三省(自治区),横跨乌鲁木齐、兰州、郑州铁路局,经过3000余公里长途运输,历时14天于4月18日抵达韩城车站。货物到站后,货运室及时通知收货人前来提货,当货运员与货主进行交接检查时,发现油罐车顶盖无施封锁,罐口处有油迹,立即通知车站派出所,经察看现场,初步断定为“破封盗卸”。38万元货物不见踪影,使难以承受巨大损失的国有小企业感到担忧和恐慌。韩城车站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发出“货运事故速报”,不到24小时,情况通报到相关铁路局。经过认真取证调查,5月27日,郑州局在韩城站组织召开的三大局(乌局、郑局、兰局),两个分局(西安、库尔勒)事故扩大现场分析会,会议确定被盗地在库尔勒站。调查分析中又引发案中案。

原来,售油单位把棉油交付铁路装车承运后,一谎称疆城公司的业务员,采用欺诈手段,以低廉价格转卖他人,骗取现金。案发后,犯罪分子又向负责侦破工作的库尔勒刑警队提供伪证,一招“金蝉脱壳”的诡计,“从容”地携巨款外逃,至今仍被公安部门通辑。

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货主损失,经铁道部依据货物承运后被盗的事实,最后裁定:按规章规定赔偿。由于粮站在运输时,进行了“保价”,经核实查对,11月4日,313879.23元赔偿金转入新城粮站户头。 (孙卫民张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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